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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攻击速度,这种回旋速度,要换个双刀使太刀侠也就罢了,自己这个持剑状态行动缓慢的大剑使,还是老老实实地收刀避其锋芒吧。
暂时放弃进攻打算的戈登不断闪躲着一角龙的攻击。
之所以没有转头就跑,是因为他很清楚,以自己的速度,在地形相对平坦的戈壁滩上,根本没有跑过一角龙的可能性。
起初,面对一角龙的连续冲撞,戈登表现得很是狼狈。
但渐渐的,他也发现了这种怪物的不足之处——一角龙似乎特别执着于龙车。
身披重甲,双腿有力,一点击破的突刺角撞任何一种飞龙见了都必须暂避锋芒。
这是一角龙族群从远古至今,反复进化,精心打磨出的“杀手锏”。
对付体型相当的对手,这一招可谓无往不利。
但是面对整個人都不一定有它的独角长,步伐灵敏身形灵活的猎人,这一招难免有点大炮打巨蜂的感觉。
至于别的招式,无非就是飞龙种常用的啃咬,甩尾甩翼,铁山靠这些,宽大的翅膀跟个累赘似的,完全没有悬停盘旋的能力。
要不是之前亲眼看着它飞翔着降落在戈壁滩上,戈登都要怀疑这家伙到底会不会飞了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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